他說,目前個人發明專利產業轉化得最好也是比較普遍的一種方式還是把有價值的專利“嫁”到企業去,給專利找一個好的“婆家”。但是這種方式往往是企業來找專利,缺乏一種雙向選擇的環境,沒有一個供企業和個人專利持有者自由交流、交易的平臺。他向記者透露,對此,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已經在考慮給專利技術的供需雙方搭建一個平臺,以便讓他們真正地進行雙向選擇。
■專利代理中介機構有待規范發展
在個人發明專利產業轉化的過程中,專利代理公司作為中介機構,除了代理發明專利的申請之外,還有著為專利持有人和企業牽線搭橋的功能。但是現實的情況下,專利中介機構在這方面并沒有起到足夠的作用,其原因有很多。據市知識產權局的有關人士向記者介紹,現在專利中介市場發展并不是十分規范,個人、企業交易者們往往不信任專利代理公司的中介服務,甚至在快要成交時
“甩掉”中介公司而單獨交易。而現在政府部門尚沒有詳盡的關于專利代理中介的法律法規出臺,所以有時候交易雙方和中介的利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同樣,個人發明者在通過中介和企業接觸的時候,也經常會對自己的發明專利價值估計過高,本來企業很中意、很有可能成交的一樁交易因此不能成交。
所以,個人專利代理市場的健康發展除了需要誠信機制的保護以及相關法規的規范之外,個人發明者的客觀態度也是非常重要的。
■對發明專利的經營應該始于發明之前
市知識產權局的相關人士還告訴記者,從某種角度來講,對待發明專利應該用一種“經營”的態度,而這種經營應該始于發明工作開始之前。個人發明者更應該把有限的金錢、時間和精力用在“刀刃”上,選好市場所需要角度來進行發明創造,否則發明專利只能空置,白白浪費申請人的專利費,甚至因申請人不堪重負而放棄、失效,這是專利資源的很大浪費。
在某科技企業孵化基地工作的余小姐告訴,擁有專利并不是能夠創業的充分條件。創業之初,創業者應該組建一個團隊,像發明者這種懂技術的人才只是團隊中的成員之一,此外還要有懂得管理、市場等各個方面的人才,否則只憑著熱情、不按時常規律做事,最后只能以失敗告終。此外,目前創業投資公司多數容易投資一些信息科技產品,擁有這方面含量較高的專利的創業者應該懂得多和一些創業投資公司接觸,向他們全方位地展示自己的產品和技術,吸引他們的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