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訊 日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正式出臺《優秀人才和先進典型評選激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海西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各類人才、州內各行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在職堅持自學提高學歷層次人員和高層次人才全部納入激勵表彰范圍。
這是該州在新形勢下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觀念,推進“人才強州”戰略的一個具體動作,旨在全社會樹立向優秀人才看齊、向先進典型學習的導向,激勵全州各條戰線的工作者奮發向上、銳意創新、爭創一流,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海西做貢獻。
《辦法》針對不同類型人才和典型實際,從政治要求、廉潔自律、工作業績、科研成就、技能水平、帶動能力、行業認同等方面全面客觀地規定了參評優秀人才和先進典型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對經過推薦、審核等程序產生的優秀人才和先進典型,由州委、州政府組織召開全州優秀人才和先進典型表彰大會,分別授予海西州貢獻突出優秀人才、海西州愛崗奉獻先進典型榮譽稱號,并一次性獎勵人民幣20000元。同時設立了先進人物獎、素質提升獎、高層次人才崗位獎,分別給予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獎金。獲得貢獻突出優秀人才、愛崗奉獻先進典型稱號以及獲得先進人物獎的人員,除享受相關獎勵外,同時享受優先培養選拔、優先晉升職稱、優先推薦為“兩代表一委員”,州內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單位內部競爭上崗時享受筆試成績加分優惠,年度內參加一次短期休養活動等政治生活待遇。(作者:杰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