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了解:
★“特崗計劃”招聘對象和條件要求:
□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招少量應屆專科畢業生;
□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
□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特崗教師報考時間及到崗時間:
特崗教師招聘信息一般是在每年的五、六月份發布,經過考核、培訓等一系列的招聘程序之后,在九月前到所分配的中小學校報到,正式上崗。
★特崗教師的服務期限和實施范圍:
特設崗位教師聘期3年。
國家特崗計劃實施范圍:山西、內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省、河北、吉林、黑龍江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特崗教師”的崗位設置相對集中,一般1個縣(市)安排100個左右,1所學校安排3-5人。原則上安排在縣以下農村初中,適當兼顧鄉鎮中心學校。人口較少的邊境縣、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少數民族縣可安排在農村生源占60%左右的縣城學校。
★“特崗教師”的招聘原則和招聘程序:
·特設崗位教師實行公開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應詳細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聘期為3年。
·招聘原則:招聘工作由省級教育、人事、財政、編辦等相關部門共同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和“三定”(定縣、定校、定崗)原則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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